保定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监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监理项目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国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监理项目 2.1.2项目地点:保定市山区九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唐县、顺平县、易县、满城区、徐水区)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安装设计要求,对遴选出的17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相对应自动化监测设备,同时将采集到的数据与省级监测预警软件平台进行对接和调试,并做好自动化监测设备的预警响应工作; 统筹保定市山区九县多时相卫星影像并进行分析处理,对风险区进行识别划定;在保定市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手机端APP的基础上,扩展开发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预警模块。 购置无人机2套,卫星通讯终端4部。 2.1.4 项目总投资:1685万元 2.1.5 监理周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后注册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至2024-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保定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30,地点为 河北省保定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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