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4年核心网络设备维保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核心网络设备维保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采购内容: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拟选聘一家供应商负责全辖核心网络设备维保服务,设备涵盖省行机房(含灾备机房)核心交换机及服务器区、外联区、广域网区内的网络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以及二级分行的骨干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同城网点汇聚路由器等,品牌包括思科、华为、华三和锐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维修,设备配件更换,现场技术服务和每季度设备巡检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中标人数量:1家.2.1.2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1.3服务期限: 1年。2.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1.5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含税)。2.1.6续签管理:招标人可按中标人《响应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1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024年核心网络设备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需对清单中所有设备提供维保服务,有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原厂授权及原厂维保服务,须承诺中标后至少应提供锐捷、华三及华为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5)供应商应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银行同业省行或总行级单位提供过类似设备维保且提供驻场支持服务(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中应体现相应服务内容及驻场服务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1.2其他要求: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近3年(2021年4月至招标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至2024-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邮箱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2营业执照扫描件 1.3中标后至少应提供锐捷、华三及华为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应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银行同业省行或总行级单位提供过类似设备维保且提供驻场支持服务(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中应体现相应服务内容及驻场服务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6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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