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立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立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立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项目 2.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立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项目 2.4服务期限:5年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应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域内的金融机构;3.2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5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3.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1、《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至2024-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6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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