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平阳部医用氧气招标
长春市中医院平阳部医用氧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XC-2024-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平阳部医用氧气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具体以实际用量结算)。
5.最高限价(单价):人民币35元/瓶。
6.采购需求:为长春市中医院平阳部提供医用氧气及配送项目,医用氧气纯度≥99.5%,40升/瓶,保证全天24小时均可送货上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②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书中许可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③供应商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④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申请人须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资料发送情况,确认后按本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磋商文件款后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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