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中医院可视人流机、红外光治疗仪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C20240425
项目名称:2024年磐石市中医院可视人流机、红外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可视人流机、红外光治疗仪(详见文件)
招标控制价: 24.5万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吉林省磐石市中医院2号楼二楼妇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提供应本次采购的能力
2.2供应商需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起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允许更换被授权人;
2.7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2.8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9投标供应商需具有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网上获取
地点: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单位名称+人流机、红外光治疗项目 ),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1.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含项目名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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