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屯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YNRC-CX-24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家屯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2404-532324-04-01-932883投资备 案文件(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物流园区。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及相关行 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招标规模:罗家屯物流园区加油站站房、罩棚、发配电房、室外附属及室外绿化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2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 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任意3 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4技术负责人:拟派往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 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任意3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 同一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
4.5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份要求)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
4.6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1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1-4-1,业绩内容为2021年4月1日至今中标并竣工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 程竣工验收材料。
4.7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4.8其他要求:4.8.1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 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4.8.2根据《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云建质20231号) 文件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 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 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 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9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 请。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 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10信誉要求:
4.10.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 明)。
4.10.2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 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10.3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10.4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 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
4.10.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 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10.6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
4.10.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 结果截图。
4.10.8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以上信誉要求中的承诺、查询及说明须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4.10.9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 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 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 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 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 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人凭本通知书,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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