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含农路管养)
(招标编号:NJPH-2024041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农路管养)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含农路管养),项目服务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农路管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汤泉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农路管养):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 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 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备注:以上2-5项证明材料在开标前仅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 用承诺书》代替,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809:00到2024-05-0717:00
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3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1314:30
开标地点: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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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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