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馆审批发〔2024]0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新能街(公主大道-老106国道)、英才路(温泉小镇-新能街)、筑先路(湖北路-新能街)、魏征路(金凤街-湖北路)、新华路(金凤物流园-湖北路)、文古胡同(和谐小区—建设街),全长4700米;主要建设内容:铺设雨污分流管网、恢复道路及附属设施。
2.1.2建设地址:馆陶县境内。
2.1.3设计期限: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含全部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项目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了解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具有控股、管理关系,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如有上述情况,则项目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或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00:00:00至2024-05-06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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