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正扬钢绳有限公司1MW/2MWh磷酸铁锂工商业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告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镇南路999号。
1.1.2建设规模:盐城市正扬钢绳有限公司1MW/2MWh磷酸铁锂工商业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包含但不限于)1MW/2MWh的工商业储能系统,本储能项目为2个0.5MW/1.0MWh并网单元,总容量为1MW/2.0MWh。储能系统通过2回0.4kV线路(母线桥)接入盐城市正扬钢绳有限公司配电房1#变压器(2000kVA)0.4kV低压母线。储能系统应具备防逆流、防过载的功能。本次总承包工程为1MW/2MWh的工商业储能系统,包括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设施工,防护围栏安装,设备安装,调试,电网验收,办理相关接入、调通、准入、并网全部涉网手续,提供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消防验收(如有),协调用户及政府相关单位,恢复施工场地、电网及用户侧变电站改造施工(如有)和质保期内服务等施工总承包。
1.1.3合同估算价:3099990元。
1.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5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1.2招标范围:(1)设备采购及材料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工商业储能系统设备、电缆、通讯管理系统、并网接入装置、消防系统、全覆盖式视频监控系统和电网侧改造设备及用户侧改造设备(如有)的全部采购工作。
(2)调试及验收应包含但不限于:并网验收。国家、行业及电力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程、规范要求的所有检试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电能质量检测试验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检测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培训、工程保修等。
(3)本工程为施工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说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包含在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内。售后服务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建设期工程保险;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作。并配合业主方争创优质工程。
该项目竣工为交钥匙工程,工期已含材料设备(含工商业储能柜、并网柜、电缆等)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中标单位自行编制。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单位7日历天内,中标单位必须进场,并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二、招标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3.1.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工程1MW(1MWh)及以上规模的新能源电站工程施工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为承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的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悦达集团及其下述公司等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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