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区新建三处消防水鹤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GKC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城区新建三处消防水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281,000.00元,招标人为宽甸满
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区新建三处消防水鹤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区新建三处消防水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区新建三处消防水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考核B证,无不良记录,无
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6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500元/本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
料报名;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 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
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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