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委托招标
(招标编号:2024045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委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相关要 求,应于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两年内完成增殖放流,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运行安排, 计划于2024年完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工作。公司已完成《三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 报告》及《三期工程海域人工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评审,增殖放流的鱼种及金 额已确定,其他工作均以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要求及增殖放流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委托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委托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的渔业资源增殖 放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包括合同双方签 字盖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 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 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用于增殖放流的苗种应当是本地种,育苗场
距放流地点(海域)运输距离不超过100km;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 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 售后不退。4.2购买招标文件 时需查验以下材料,本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 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 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 业执照;(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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