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2024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新乡标段)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扶余市2024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新乡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312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十一标段
扶余市2024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新乡标段
190.312
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总长度4205.522米,路面宽度为3.0-4.0米,土路肩宽2×0.5米
扶余市更新乡五家村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并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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