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谈判招标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公开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确定,现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采购,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用于林德、杭叉叉车。
2.2种类及规模:起动用铅酸蓄电池32只
2.3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采购技术方案》
2.4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采购技术方案》
2.5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采购技术方案》及《《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起动用铅酸蓄电池采购采购安全环保要求》
2.6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中心仓库
2.7交货期:2024年6月20日前
2.8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扣出10%质保金,次月支付60%现款,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待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现款付清10%质保金,货款支付地:抚顺
2.6.谈判方式、方法:线下(中油易连视频);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7.其他说明:确认参加谈判并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中油易连软件,不用注册。请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中油易连软件登录账号、密码及会议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3日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