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职工餐厅食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X-ZB-HN-2024-00059)招标人为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包 名称 采购内容 预估金额 选取中标供应商数量
包1 集中配送食材 粮油、生鲜、蔬果、调料、干货及日常消耗品及其他杂项,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 400万元/年 1家
包2 零星应急配送食材 乳制品、小吃、特产、生鲜、蔬果等少量零星应急采购,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 90万元/年 1家
2.2预计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
2.3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充分理解招标人服务需求并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经验;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单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食品物资采购合同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体现总金额,可提供结算发票为依据,付款方名称与合同主体一致)。
3.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内控组织架构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合理有效,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制定完备,同时具备规范经营所需的专业人员队伍;
3.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2: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充分理解招标人服务需求并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经验;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内控组织架构明确,业务操作流程合理有效,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制定完备,同时具备规范经营所需的专业人员队伍;
3.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购买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采购文件,或投标人以发送邮件方式(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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