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寨口石灰石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KJY2024082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寨口石灰石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总承包,招 标人为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寨口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海淀区军庄路寨口石灰石矿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治理区域占地面积共计47.7公顷
2.3合同估算价:7642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原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寨口石灰石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桩板墙工程、平台绿化工程、边 坡绿化工程、喷灌工程、施工便道、标识工程等施工内容。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手续。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 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5000万 元及以上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不足一年,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投标人 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9本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持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48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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