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安防服务、职业健康体检、环保及安全标识购置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安防服务、职业健康体检、环保及安全标识购置项目(项目预算金额超1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安防服务、职业健康体检、环保及安全标识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202407310009;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中烟驻马店卷烟厂2024-2026年度安防服务、职业健康体检、环保检测及安全标识购置;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确定1家服务机构,向驻马店卷烟厂提供安保服务,负责驻马店卷烟厂厂区、门卫、仓库、职工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服务、消防备勤、消防监控、国旗护卫及治安应急任务;
二标段: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确定1家体检机构,为招标人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具体体检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环保检测项目;确定1家环保检测服务机构对招标人生产外排排放口废气排放(15个),锅炉废气排放烟囱口2个,废水排放口1个以及外排噪声边界按照要求进行检测,每年度进行两次检测(其中噪声检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
四标段:2024-2026年驻马店卷烟厂安全标识制作安装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安全标志牌的制作、安装;
2.6服务期限:一年。先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1年,最多续展2次;
2.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适用于一标段):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3.1资格要求(适用于二标段):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证明,能够显示备案或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等信息。
3.1资格要求(适用于三标段):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为取得CMA认证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
3.1资格要求(适用于四标段):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þ法人或þ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适用于一标段):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
3.2财务要求(适用于二、三、四标段):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3.3信誉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4个标段。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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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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