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河中学二楼食堂委托经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清河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清河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清河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清河中学二楼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清河中学二楼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9%。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9%(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9%,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9%(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分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8 09:00到2024-05-07 17:30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请申请人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整/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3 15:00
六、开标时间:2024-05-23 15:00
七、其他
受江苏省清河中学的委托,就该单位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清河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预算金额:无
(五)最高限价:无
(六)采购需求:江苏省清河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采购,二标段为二楼食堂委托经营采购.中标人同时负责学生、教工的供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
(八)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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