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代建+监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29

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代建+监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12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审〔2024〕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资本金40%、其它投资60%,招标人为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晋江市、石狮市。

2.2项目的规模:项目高速公路主线起于晋江市永和镇福田村附近泉厦漳联盟路与围头疏港高速交叉的福田枢纽,路线利用共富路走廊往北布设至石狮灵秀镇,向东利用同兴路走廊后至晋江市龙湖镇,经石狮市宝盖镇、永宁镇、锦尚镇,终点位于石狮市共富路与锦宁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15.80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彭田收费站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福田枢纽互通区按80公里/小时),收费站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33.5米。沿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改造福田枢纽,新建彭田枢纽、秀山互通及后溪互通),收费站一处,于晋江市龙湖镇新丰村附近设学府路连接线与现状学府路衔接,学府路连接线长1.397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3.5米;同时利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及互通区范围同步建设地面辅路,采用二级公路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53米(高速用地范围)。其余高速红线投影面以外范围由以下配套项目推进实施:

配套项目1:晋江市共富路(永和)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起于永和第一工业区永宏公司,至灵安路段为福田枢纽互通段配套提升工程,长度约2.193公里(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灵安路至终点彭田村鹏峰加油站段,为高速高架标准段配套提升工程,长度约1.533公里(建设内容为高速红线33.5米投影面以外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以及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路线总长约3.72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四级公路结合城市支路功能,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部分路基宽度19.5米(2×(0.75米主车道+1.5米侧分带+5米辅道+2.5米人行道)。

配套项目2: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外西环路至花园路段),项目起于晋江市永和镇旦厝村与石狮市灵秀镇彭田村市域线交界处,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经石狮市灵秀镇的彭田村、钞坑村,利用既有同兴路拓宽改造,终于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村与晋江市龙湖镇秀山村市域线交界处。路线总长约3.245公里,道路等级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功能。其中K4+396.796~K6+372.000段为彭田枢纽互通段配套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K6+372.000~K7+456.000段为高速高架标准段配套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高速红线33.5米投影面以外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以及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K7+456~K7+641.577段为秀山互通段配套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配套项目3:晋江市龙湖镇北部道路工程,项目起于历山村西侧(晋江与石狮市界),至规划子芳路西侧为秀山互通段配套提升工程,长度约0.536公里(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规划子芳路至新丰村南侧段为高速高架标准段配套提升工程,长度约1.247公里(建设内容为高速红线33.5米投影面以外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以及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新丰村南侧段至内坑新村北侧(晋江与石狮市界)为后溪互通段落配套提升工程,长度约1.420公里(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路线总长约3.20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四级公路结合城市支路功能,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部分路基宽度19.5米(2×(0.75米主车道+1.5米侧分带+5米辅道+2.5米人行道)。

配套项目4: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锦宁路段),项目起于宝盖镇杆头村南侧石狮晋江交界处,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经石狮宝盖镇、永宁镇、锦尚镇,利用既有共富路拓宽改造,终于锦宁路与共富路交叉口处,道路长度约为5.632公里。其中K10+844.840~K11+090.000段为后溪互通段配套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K11+090.000~K16+477.019段为高速高架标准段配套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高速红线33.5米投影面以外范围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以及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建设模式管理:

(1)项目代建范围: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及配套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代建,根据建设单位实际需要协助或负责以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协调及报批手续(含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规划报验、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的工作);项目地方相关部门的征地拆迁与民事协调;组织开展实验研究、专项评估(价)、课题研究、科技创新等工作;开展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各项招标(含主要材料设备招标)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并签订合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环水保及建设工程信息等建设、监理管理工作;组织项目施工;按规定程序代办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工作;组织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向发包人定期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项目中间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结算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及尾工管理工作;工程前期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本项目从施工过程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管理、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程保修、工程移交等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项目合同期间涉及的各项专项验收及论证等工作;完成质量监督申请、项目开工申请等手续;开展竣工决算审核(含审计)工作;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项目监理范围: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项目及配套工程全过程监理(不含监理试验检测),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监理范围具体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网及其他改迁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代建+监理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通过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其中,施工建设工期3年,交工验收后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代建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咨询能力;

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1个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代建或“代建+监理”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省(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应作为联合体中承担代建任务的方可认定,须补充提供能证明承担联合体中代建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③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3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1.2监理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咨询能力;

②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④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3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任务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代建+监理标段,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编号、业绩(若有要求)及总监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及业绩(若有要求),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23日,(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00秒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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