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招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35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1(批)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是多用途超声成像系统,适用于腹部,产科,妇科,小器官,肌肉骨骼,血管/周围血管,泌尿科,儿科,经颅和心脏应用。单台设备配置不少于4把超声探头,保修期不少于3年。及其他配套器械设备和技术参数,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参数。2,350,0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9至2024-05-09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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