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科技谷供热站燃煤烟囱拆除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京津科技谷供热站燃煤烟囱拆除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自有源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津科技谷供热站燃煤烟囱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京津科技谷供热站燃煤烟囱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二)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开标当天近1个月);
(五)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负责人1名,由正项目经理担任,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3)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六)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七)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投标单位将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扫描件、文件费汇款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同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检验合格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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