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虞城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5元/吨,招标人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控制单价金额: 115元/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虞城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虞城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响应人须提供自有或能够租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响应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响应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报名时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