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零售事务外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零售事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15.93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零售事务外包项目。现因分行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 新增供应商,以保证项目的更好地开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零售事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零售事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 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 格的报价人。
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
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报价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
(9)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采购的供 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
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
报名费用为1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福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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