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招标
(招标编号:DLZB-A-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市场化模式推进。 本次招标的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项目对上述项目的运营权进行招标。项目运营区域 范围为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丽湖街道集中供热委托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 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4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存档;
3.5承诺在运营限内,涉及与规定区域内供热相关的全部事项,均自行负责与税务局、燃气、自来水、国家电网、质监、安监、消防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3.6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并出具承诺;
3.7承诺在运营期内,发生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司法纠纷、行政处罚等)
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3.8承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因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招标文 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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