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勘察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3]3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国化储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磷石膏资源集中库等别为二等库,其中一期工程坝顶标高240m,最大坝高103m,有效库容1672×104m3。远期具备扩容的最大坝顶标高+290m,总坝高153m,总库容约6756×104m3,有效库容约为6628×104m3。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六里冲村。
(4)招标范围:勘察服务中标单位作为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建设项目建设五方主体责任单位(勘察单位)之一,对贯穿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勘察工作负责。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建设项目的输送管线、构筑物、库区等地质进行钻孔、取样、试验,收集整理前期资料,出具施工勘察成果,参加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验收相关工作等(包括对库区的溶洞、溶沟、溶槽等进行全覆盖的钻孔验证勘察,对排水隧洞施工超前地质预报探测等);作为地勘主体责任单位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勘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设计及审查、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服务周期:同项目建设周期,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
(6)质量目标:勘察工作必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YS5202-2004)、《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标准》(GB/T50547-202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岩溶地区勘察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4201/T632-2020)及其他相关规范执行,勘察报告应满足设计验测勘察任务书、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审查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23时3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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