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地震预报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包含观测系统建设、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环境建设。观测系统建设共购置设备877台(套);数据平台建设共购置软硬件设备528台(套);运行环境建设包括对7个中心站和雄安新区震灾预防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改造面积8303平方米,对148个一般站进行观测环境标准化改造,改造面积13252平方米,对250个一般站监测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购置设备 1030台(套),建设一般站智能化监控管理平台1套。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包含技术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技术系统建设包括购置地震数据采集设备、承灾体扫描设备、大地电磁设备、无人机激光雷达系统、微动探测设备和地质雷达共6类设备,共1429台(套);信息系统建设包括购置软硬件设备87台(套)。 2.1.2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项目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全部建设内容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结算及决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至2024-05-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2 09:00,地点为 石家庄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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