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辽宁网络沈阳市分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广电辽宁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82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 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 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 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 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项目不可以转包。
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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