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百货华商店装修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中融合招字(X-2024)第1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夏商百货华商店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厦禾路937号华商大厦,建筑高度为31米,层数为6层,合同包
1:装修面积约2700m';合同包2:装修面积约150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层、夹层及外立面装修;(002)二层至四层室内装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层、夹层及外立面装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同包1: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 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5.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
职称专业)。注: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社保证明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的复印件;(2)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3)在上述六个月连续缴费期内,该人员不得存在由其他单位缴 交社保的情形,否则视为非该投标企业在岗人员,不符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新取
得资质或新办理资质转移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法满足连续缴交社保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要求的,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连续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缴费期间存在由其他单位缴交社保费情形的,视为非 该投标企业在岗人员,不符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 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6.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7.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处理。
8.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002二层至四层室内装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同包2: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 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5.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注: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 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
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社保证明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 证明原件的复印件;(2)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 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3)在上述六个月连续缴费期内,该人员不得存在由其他单位缴 交社保的情形,否则视为非该投标企业在岗人员,不符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新取 得资质或新办理资质转移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法满足连续缴交社保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要求的,应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 个月连续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缴费期间存在由其他单位缴交社保费情形的,视为非该投标企业在岗人员,不符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6.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7.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处理。
8.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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