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数字X射线放射成像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53号-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数字X射线放射成像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30.00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桦甸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数字X射线放射成像系统采购(具体采购数量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数字X射线放射成像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数字X射线放射成像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以下品类之一的:一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8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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