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汽福田汽车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具有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在最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2024年03月31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在全国范围内,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有至少为1家汽车制造商、检测
机构、零部件制造商等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与本招标文件类似的≥45m3匹配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的环境试验舱系统,应包含氢气预冷系统或海拔模拟系统,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方与至少1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测试台架厂家有过集成合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方与至少1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测试台架厂家有过集成合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详见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招标人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1套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环境试验舱,主要包含环境试验舱系统及辅助设备等。
2.3交货地点:福田汽车X试验室测试中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具有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在最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2024年03月31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在全国范围内,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有至少为1家汽车制造商、检测机构、零部件制造商等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与本招标文件类似的≥45m3匹配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的环境试验舱系统,应包含氢气预冷系统或海拔模拟系统,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方与至少1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测试台架厂家有过集成合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方与至少1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测试台架厂家有过集成合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至2024年05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人购买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适用于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标注项目名称)
(2)法定代表人(适用于法人购买文件)或被授权人(适用于被授权人购买文件)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招标文件费汇款截图(备注项目名称);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300元整,采用“公对公单位电汇”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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