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市电引入工程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市电引入工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市电引入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工程内容:南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市电引入。电压等级为10KV,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
3.5、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6、投标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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