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招标
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1.2招标人: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港口集团智慧港口建设行动方案》(苏港科【2024】28号)战略部署,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以便协助我司更好地开展智慧港口等级评价申报事宜,切实做好申报政策解读、材料汇编、评价实施细则落地、专家现场评审、财务账目调整、专家审计等工作,并帮助我司通过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四星级评审及认证。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中标单位按照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集装箱码头》(T/CPHA9—2022)和《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集装箱码头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正和兴港申报智慧港口等级评价自评价报告、支持性材料等进行编写,保证文件的格式、内容符合评价指南和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的全过程服务;以及确保最终通过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四星级评审。
2.2招标预算(元):490000(含税)
2.3最高投标限价(元):490000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取得智慧港口四星级证书:即合同生效后至参与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正式评审申报及评审全过程结束。
2.5服务地点: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集装箱码头》(T/CPHA9—2022)和《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集装箱码头评价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7标段划分: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依法注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信息化评价咨询相关的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上述要求的业绩特征。
(4)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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