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及供汽建设工程EPC项目采暖换热机组招标
1、采购条件:本项目总规模为300t/d,配置一台300t/d垃圾焚烧炉+一台余热炉;焚烧炉选用型式: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为立式,锅炉额定蒸汽参数:温度300℃,压力2.5MPa,给水温度130℃。
2、采购概况:
项目地址:陕西。
采购范围:采暖换热机组。
工期:计划所有设备于2024年6月10日前,全部货物交付于项目部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技术方面特殊要求、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
(1)按采购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无。
3.3业绩要求:三年具有不少于三个相同或类似的设备供货业绩。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合同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标包内设备按照施工图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的需求提供一份量价清单。并在中标后提供一份与合同价相符的量价清单。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采购文件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14时。
5.2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16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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