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06

新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人为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9616.48平方米(约14.42亩),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0套,总建筑面积14605.25平方米,其中包含住宅、配套商业用房及物管用房,道路场地、绿化、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现对本项目的7台电梯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相关后续服务进行招标(具体阶段性的安装数量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7台电梯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阶段性的安装数量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采购、包装、运输、库存管理、现场装卸、搬运、电梯安装施工安全、产品质量、检验(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证、质保期内的检验合格证)、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维修保养售后服务。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电梯采购产品规格参数及要求”。

2.3 招标规模:1799000.00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项目实施地点: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小新寨小组旁。

2.6 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方下发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含制作运输)。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1)质量标准:产品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1/.2-202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质保期要求:产品质保期限为产品检验合格后,免费维保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满足下述任一项(A或B)资质即可。

A、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含C级资质(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速度V≥1.75m/s)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类型包含:乘客电梯,且速度V≥1.75m/s)。

B、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参数最低要求及以上,包括额定速度、载重、提升高度)资质,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

2.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除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满足上述1电梯制造商要求外,还须满足下述任一项(A或B)资质。

A、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代理商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含C级资质(类型包括:乘客电梯)(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

B、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需满足: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含C级)。

注:①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

②若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能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类别: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T证或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类似业绩: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及以上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新成立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截图(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发布之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平县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3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新平县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15时00分。

6.3开标地点:新平县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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