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22台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22台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22台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云南楚雄分公司自主管理的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2台,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申请对维修、保养服务单位进行采购。
3.项目使用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
4.招标范围:楚雄分公司自主管理的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2台的维修、保养服务。
5.标段划分:不划分。
6.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48.12万元/3年(含6%增值税),其中:2024年维护保养费用67.16万元,2025年维护保养费用40.48万元,2026年维护保养费用40.48万元。每年度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年度投标限价规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投标限价规定的最高总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3年。
9.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完成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2投标人须是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厂家。
*3.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须具有1项类似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维修或安装、改扩建项目相关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结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结算发票。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维修或安装、改扩建项目相关业绩,需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之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项目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4.2上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要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人员在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若无2023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7日19:00至2024年5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五、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5月28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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