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硅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硅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硅灰采购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交货期:供货周期为60个月。供货量及供货周期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混凝土原材料SF85级硅灰,2500吨,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500吨及以上硅灰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供应硅灰的材料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检测单位应具备检测资质。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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