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8#、29#、30#、31#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8#、29#、30#、31#钢结构专业分包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8#、29#、30#、31#钢结构专业分包采购
2.2采购编号:LH-2024-024
2.3招标方式:招标
2.4招标内容:钢结构专业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施工地点:同江市畜牧场、同江经济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4年05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
2.7质量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04804.4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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