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10万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勘察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10万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已由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霍开行审批〔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10万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2.2建设地点: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霍州市上乐坪村东侧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61961.0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41400.00㎡(1#厂房建筑面积8282.00㎡,2#厂房建筑面积6624.00㎡,3#、4#厂房建筑面积26496.00㎡),研发辅助综合用房建筑面积16532㎡(含地下设备用房200㎡),宿舍楼建筑面积3894㎡,门房建筑面积135㎡,以及园区主干道、室外管网,围墙、大门、硬化、绿化等基础配套工程。
2.4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6594万元,本次勘察招标金额:42.57万元
2.5招标范围: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及10万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勘察服务工作。
2.6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需提供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缴纳证明)。以上人员的社保手续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且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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