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外轮服务分公司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外轮服务分公司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1.2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扬州港区1.2.3号泊位、新港物流码头、新盟物流码头、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码头等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服务以及扬州港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服务,共约126万元。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扬州港区1.2.3号泊位、新港物流码头、新盟物流码头、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码头等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服务以及扬州港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服务。
2.2招标预算(元):1260000.00元
2.3最高投标限价(元):1260000.00元
2.4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5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外轮服务分公司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外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6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具体时间和信息数据,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类似业绩指:港区或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置服务业绩)
(4)主要人员要求:投入至少4名具有B2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和至少3名辅助工(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为上述人员投保的意外险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保费金额不低于120万元。同时上述人员不可兼做本项目驾驶员或辅助工)。
(5)其他要求:提供至少2台智能流量计环保吸污车和至少1台全封闭垃圾转运车(提供加盖公章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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