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电话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电话服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两家电话服务业务外包商提供人力及专业服务,依据招标人的业务管理规则和质量效率要求、服务标准等完成电话回访及相关电话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培训及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有效达成监管部门及公司业务部门对于电话回访及相关电话服务要求。本项目总人月需求约为40-80人月/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地点:北京亦庄。
2.6服务期限:三年(起始日期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不得为外资控股企业,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在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呼叫中心外包服务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8投标人在北京市必须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网点清单、房屋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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