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网络安全设备项目招标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网络安全设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受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房建设项二标段:网络安全设备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防火墙3台,运维审计1台,网络设备等9台设备;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具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营业场所、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至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服务生效后,需提供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函;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3:0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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