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双河风电、酉阳大垭口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城口双河风电、酉阳大垭口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涉及城口双河风电、酉阳大垭口风电项目等两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其中,
城口双河风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城口县双河乡。场区整体地势陡峭,海拔在1991~2245m之间,总面积约20km2,属山地风电场。双河风电场中心距城口县城直线距离约35km,风电场南侧有国道G347,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70MW,拟分期开发,其中一期30MW、二期40MW。需按装机容量的15%,1小时配置储能,在升压站设置10.5MW/10.5MWh的储能系统。
酉阳大垭口风电项目:项目位于酉阳县丁市镇、天馆乡境内,风电场距离酉阳县约27.7km,场区南北长约6.8km,东西宽约3.2km,场区地形为山地,场址内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08°28′40.09″,北纬28°46′57.20″,场区海拔高度在1200~1403m之间。项目总装机容量49MW,暂拟安装10台5MW风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发为4MW),项目储能按照容量规模的15%、时长1小时配置。
2.2采购范围
(1)按照国家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规定和技术标准,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估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表),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提交最终盖章版本报告;直至取得主管部门对项目评审意见及相关批复。
(2)后续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可行性研究、优化选址、投资决策等工作时,应根据采购人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为止。须在采购人发出该项目启动工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性评价手续报批所需报告送审稿编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合同,若合同内无任职证明文件,需另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报价人自行查询“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报价文件)。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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