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沧州分公司瓦斯减量化改造项目溴化锂冷冻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分公司溴化锂冷冻机采购(WZ20240520-2333-505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溴化锂冷冻机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溴化锂冷冻机溴化锂800~1000kW直接蒸发式1.00台包1-沧州分公司溴化锂冷冻机
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投标人所提供的溴化锂制冷机必须为投标人自行设计和制造。投标商需提供近5年至少3套稳定运行相近工况溴化锂制冷机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含详细的技术协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信息与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一致)、用户使用报告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3.1.7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8供货商须承诺“按照HSE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3.1.9供货商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3.1.10供货商须设有制冷机全性能测试台,供货商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和设备的实物照片。
3.1.11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溴化锂制冷机技术文件》要求。
3.1.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8:00时至2024年5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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