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建设预算金额:现场踏勘按标准建设
4、运营收益:从电费中获取运营及投资建设的成本投资及运营收益,服务费不超过0.3元/度,免费建设充电桩。
5、采购需求: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供应商投资所有37个车位的充电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负责运营,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建设周期:合同签订、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运营周期:通过验收之日起8年(运营期满后所有充电设备移交采购人所有)。
8、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所有设备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设备维修、运维服务。
9、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须附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书面声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持(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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