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改造升级5号学生用实训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惠州市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4年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改造升级5号学生用实训机房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改造升级5号学生用实训机房项目
项目编号:HZGX-2024P02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00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所属行业
1-1 2024年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改造升级5号学生用实训机房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书” ¥600000.00 否 工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给予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相关内容) 。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响应参与方式
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清晰原件一式两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供应商即可邮寄纸质版的报名原件资料。请供应商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寄出后及时将快递单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密封完好,如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损坏或遗失等现象,供应商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3)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一式二份到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即报名成功。
四、获取磋商文件(登记时间)
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磋商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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