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入围施工单位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登录后查看)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入围施工单位项目采用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立项安排的30万元以下至3万元以上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入围施工单位。
2.2相关要求: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2.3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采取满足资质要求的形式入围,入围3家单位。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框架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所有中标人获得均等的服务机会。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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