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2024年下半年-2026年公募产品律师服务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2024年下半年-2026年公募产品律师服务
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就其公募基金新产品募集注册、老产品变更注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清盘、日常运维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法规变更或新规出台导致的法律文件变更)等事项所需要的律师审核服务及法律意见书的出具进行招标。
采购有效期:2.5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期限:2.5年(合同一年一签,逐年签订,第一个合同有效期为0.5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所涉总金额。
三、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已通过主管部门2022年度考核(提供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分所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中无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10.投标人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特定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完成备案(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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