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投资【2024】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生均拨款、学费、住宿费收入自筹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2.1.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6.61亩,总建筑面积32166平方米,其中地上31234.7平方米,地下931.3平方米。包括轨道交通智慧运维实训中心,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5716.05平方米,其中地上14784.75平方米,地下9313平方米,建筑高度23.85米,主要功能包括铁路牵引供电实训室、智慧铁路物流实训室、高速铁路线路实训室等38个实训室及换热站、制冷机房等地下设备用房;轨道交通智能建造实训中心,地上5层,建筑面积16449.95平方米,建筑高度23.85米,主要功能包括无人机铁路巡检实训室、轨道综合实训室、盾构实训室等33个实训室及变配电室等。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以及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2.1.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后,全部资料移交至招标人且保修期满后止。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要求。2.1.6绿色建筑标准:公共绿色建筑设计一星级。
2.2招标范围: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釆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釆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09:00:00至2024-05-20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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