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3】343号、本发改发【2024】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消防救援站现址内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759.23㎡ 其中: 层数: 2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2043001001 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 总平面布置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43公顷,总建筑面积1759.23平方米,地上两层,局部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4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49 平方米。地上为综合训练馆,地下为设备间。建筑一层建设室内足球场、组合训练设施、更衣室、淋浴间等;二层建设篮球场及储藏间等。以及室外依托训练馆主体配套建设真烟真火模拟训练设施、烟热模拟训练设施、山岳救援训练设施和多功能训练塔等室外训练设施。室外建设包括给排水、供暖、电力、电信、消防等外管网工程及道路、绿化、景观、路灯、监控、挡墙、围墙等外环境工程。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施工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14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7.0
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12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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