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无线网特殊场景工程监理框架服务采购项目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14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无线网特殊场景工程监理框架服务采购项目监理招标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无线网特殊场景工程监理框架服务采购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2025年无线网特殊场景工程监理框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实施地点:重庆市。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本项目标段/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

2.1.4建设规模:本项目监理费框架预估金额为1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1.5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担具体通信工程(“具体项目”)无线主设备安装、传输线路及其配套、传输设备及其配套、无线漏缆的安装、电源配套、隧道口场坪配套、电力引入、防雷接地等施工、安装、调测等监理工作。

2.1.6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项目终验转固结束止,具体开工日期另行通知。

2.1.7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2.1.8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1.9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序号

产品名称


1

监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9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系数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承担过无线网(轨道或铁路场景)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

A、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监理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本项目要求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A、提供1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①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专业)

B、提供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①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专业)

C、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至少8名,且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未提供承诺函将被否决。

注:①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

③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如兼任则不予认可,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中必须注明人员岗位,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2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投标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3.1.6购买保险承诺: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4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4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4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4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4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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