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200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公司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就地、清洁、高效转化,是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转化、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示范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招标范围:开展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容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为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提供职称证书,同时须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2)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社保缴纳证明须具有可查询二维码、或查询网站及验证码,若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视为无效)且均在有效期内。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团队中编制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拟派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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